一、什么是普惠养老?
答:普惠养老服务是在基本养老服务以外,面向广大老年人的、靠市场供给、由政策引导的一种服务。
我国老龄化形势快速发展,政府的职责定位是保基本、补短板,重点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迄今为止,我国政府持续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对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同时,政府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购买服务、运营补贴等手段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013年起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共189亿元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等设施建设,并带动大量地方投资共同参与。未来,政府还将继续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我国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老龄化催生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亟待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尤其是城市中养老服务床位一床难求现象更为突出,广大城市老年人需要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政府必须直面社会需求,同时充分发挥家庭、企业、社会等多主体的积极性,特别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考虑到养老服务的特性,对企业而言投资大、回收周期长、利润率较低,所以市场供给的养老服务需要政策支持,引导其健康发展。为了扩供给、强弱项,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卫健委等三部门旨在通过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为什么要城企联动?
答:在我国快速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高龄、空巢以及家庭小型化等特点集中出现在城市,城市养老服务的需求旺盛、家庭自给能力弱、购买力强,对市场化养老服务具有刚性需求。城企联动意在推动解决城市养老服务需求的四大问题:
——解决买不到的问题。通过城企联动,养老服务需求旺盛的城市与有能力、有经验的企业对接,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解决护理床位短缺问题,优质养老服务不再一床难求,老年人在身边的社区就能找到专业化服务。
——解决买不起的问题。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共同打出支持政策组合拳,再加上国开行、农发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集团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将真正为企业投资降成本,切实给老年人实惠的价格,推动解决市场服务价格高、买不起的问题。
——解决买不好的问题。城企联动本着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市场机制,最终筛选出实力雄厚、项目优质、诚实守信的企业,并针对当地需求设计项目、提供服务,改变以往一些地方存在的有服务但不好用的局面。
——解决买不安的问题。市场化养老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感很重要。城企联动通过城企签订合作协议实现法律约束;通过《企业责任清单》实现企业自我约束;通过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监管约束;引入信用服务机构,通过事前信用评估、事中事后信用监管等机制实现社会约束。对市场化服务的多维约束共同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
三、政策目标是什么?
答:政策的最终目标是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力争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三提升”是普惠性养老床位数量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两下降”是通过土地、金融等多种政策组合支持,推动企业建设运营成本下降,服务价格下降。“一满意”是让更多老年人受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满意度。
四、政策特点是什么?
答:政策特点是政府支持、企业运营、价格合理、充分竞争。
一是政府支持。中央三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推出政策组合拳,政策支持力度大、举措实。
二是企业运营。普惠养老的供给主体和支持对象不再是公办机构,而是纯粹的市场主体。企业本着自愿参加、竞争择优的原则参与行动,充分显示企业主体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
三是价格合理。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和优惠,相当于为企业建设和经营管理降成本,为老年人购买服务降价格,最终企业保持合理的利润率,政府确保本地群众享有优质普惠的服务,老年人享受到了优惠的价格、满意的服务,形成多赢态势。
四是充分竞争。此次行动优先选取积极性高、规划科学的城市;优先支持实力雄厚、项目优质、诚实守信的企业;优先选择融资成本低、服务质量好的金融机构。在各参与主体内部均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最终确保老年人享受好服务、得到真实惠。
五、什么样的城市可以参与?
答:有需求、有积极性的城市均可自愿参与。此次行动,凡是对养老服务具有明确的需求,对发展养老服务市场有积极性,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为最终目标的城市均可以参与。我国不同地区的养老服务需求情况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不一,此次政策着力于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所以,尤其鼓励养老服务发展相对落后、社会力量参与程度尚待提高的城市参与,以期通过城企联动弥补服务能力和供给机制的不足。同时,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也可以积极参与,以期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引领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六、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参与?
答:此次专项行动欢迎“专注做服务”的服务型企业以及金融保险等投资型企业自愿参与。养老服务业综合性强,需要多种行业领域的各类企业实现联动,其中重点遴选“四有”企业(包括社会服务机构)。
一要有实力,投资或服务能力强的企业优先。
二要有信誉,经营业绩良好,业内信用度高的企业优先。
三要有经验,有提供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经验的企业,有实现由机构服务向社区、居家服务延申经验的企业,有实现康复辅具、智能养老等养老产品与养老服务联合发展经验的企业,更具有满足需求的能力。
四要有意愿,企业是否参与、与哪个城市合作、投资哪种类型的服务机构,均为企业自主自愿行为,充分体现市场主体的理性决策。
上述类型的企业性质不限,一视同仁,支持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等各种所有制形式参与;支持境内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支持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不同性质主体参与。
七、参与主体怎么申报?
——企业做什么?
答:有意参与的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城市政府申报。企业与合作政府签订框架性协议,企业负责落实投资,自主确定金融机构,提出建设运行方案,同时明确企业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有义务按要求向政府部门报送进展情况。
——地方政府做什么?
答:城市政府择优遴选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后,城市政府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报送材料中需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和“政策支持承诺函”。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项目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项目,按照《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与项目承担企业签订正式合同,细化明确政府支持政策和企业责任,推动项目按时按量顺利开展。
八、重点支持什么项目?
答:一是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能力,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二是对接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
三是支持同时包含以上两类内容的体系化养老服务项目建设。
以上几类项目,均应包含深入开展医养结合的内容。
九、怎样增加竞争力?
答:此次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是以中央预算内投资撬动社会投资,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共赢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更倾向于支持以下项目:
一是城市高度重视的项目。参与城市编制完成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和“政策支持承诺函”,并且《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中的必选项目符合要求,自选项目丰富灵活,土地、财政、税费等政策含金量高,真正体现出服务企业、让利于民的态度,这样的城市将优先考虑。
二是企业已经开工或正准备开工的项目。按照优先级顺序,依次考虑以下项目:1,已开工建设但未完工,或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2,已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同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3,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拿到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的新建项目,以及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拿到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改扩建项目。
十、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此次专项行动需要注意的是,城市和企业要具有底线思维,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其中包括:
一要承诺可信可达。《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和《企业责任清单》中的必选项和可选项所有内容,一旦明确写入清单中,则应真实可信、可兑现,防止过度承诺、言而无信,更要避免由于不实承诺导致的法律纠纷等不良事件。
二要价格公平合理。企业在服务项目定价时,要综合考虑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土地等支持政策;综合考虑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退休金以及CPI变动情况,合理确定价格。
三要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明确。地方政府作为合作方有权了解企业的年度财务状况,并通过城企合作协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多重约束,监督企业运营管理,确保企业稳定运营、债务可控。如有经营不善等情况需退出或转让,城市政府有权再次遴选合作方,只可由其他养老企业承接,继续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