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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林当选第六届理事会会长
发布时间:2019-03-27
来源: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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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5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500多名理事和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第六届理事会组成人员为362人。其中拟继任理事68名,拟新任理事294名,拟新任理事占理事总数的81%;北京177人,京外185人(包括22名常务理事和我会分支机构推荐的专家学者)。北京177名理事中,常务理事占60名;学会分支机构拟任理事60名;有关部委和大专院校拟任理事110名;涉老企业拟任理事45名。


推荐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的条件是:志愿担任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理事,积极参加学会的各类学术研究活动;在老年学和老年医学领域有威望,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组织动员能力,切实发挥作用;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缴纳会费。


理事候选人,原则上由各地各单位按分配的名额和条件推荐产生,有关部委、大专院校和企业特邀产生。


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由82人组成:其中,拟继任常务理事12名,新任常务理事70名,新任常务理事占常务理事总数的85%;北京产生常务理事60人,京外22人。更换原则是:已连任两届常务理事的;年龄超过70周岁的;任职期间不参加学会活动的;本人提出卸任的;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共计19人,已分别经过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批准同意,刘维林同志拟任第六届理事会会长。


刘维林,男,中共党员,汉族,籍贯山东,1956年5月生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大新闻发言人。2018年1月,北京市人大换届,刘维林同志到龄将退休。刘维林同志长期在北京工作,1985年人民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先后在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工作,从事教学、研究、编辑工作,曾发表、出版多篇(部)文章、著作,具有正高级研究职称。2001年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从事养老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对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有独特的思考,对养老工作有比较深入的了解。2014年他牵头起草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并连续几年负责组织涉老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养老政策落实工作。


民政部党组、全国老龄办党组研究认为,刘维林同志长期在北京市工作,有多岗位领导经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理论功底、研究能力较为深厚,熟悉养老保障工作,热爱老龄事业,其兼任学会会长,有利于更广泛深入了解老龄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对进一步推进学会相关工作有积极的帮助,故推荐刘维林同志兼任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会长。


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人选中:王五一、李玲、杜鹏、胡大一等4位同志继任为副会长;新增加了于建伟、巴曙松、王艾、王楠、龙曦、谷晓红、陆杰华、姚远、高和、高国兰、袁昕、黄福水、韩布新等13位副会长、占秘书长、副会长总数的72%。


杜鹏同志虽已担任两届理事会副会长,但鉴于他在老年学领域里的学术水平、较高威望以及国际影响力,报请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和教育部同意,建议继续留任新一届理事会副会长。


胡大一教授年龄虽然超过70岁,但鉴于他在中国乃至世界心脑血管领域的重要地位和影响,以及担任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期间工作成绩突出,经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同意,建议继续留任新一届副会长。


翟静娴同志担任秘书长以来,工作敬业勤恳,考虑问题周到,协调能力强,有行政和财务管理经验,对全国各地学会和分支机构的情况熟悉,在学会工作领域有威信和认可度。鉴于李本公会长和赵宝华常务副会长都要退出,需要她保留下来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故建议继续留任新一届理事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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