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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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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聚焦老年人在卫生健康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对接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组织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2024-2027年)。


行动目标


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和健康咨询,指导转诊转介,增强失能老年人健康获得感,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


服务对象


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年度服务人数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服务主体


具备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康复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鼓励各地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推动将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纳入当地民生实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推动落实落细。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协同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好行动。

(二)完善工作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应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一同上门服务,并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根据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提供上门服务时,应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失能老年人监护人、照护者或亲属等在场,依法保障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强化培训督导

各地要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和服务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组织管理和督导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内容(试行)》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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